開眼電影簡介
整齣戲一開始就知道兇手是誰,剩下的就是看兇手如何運用法律玩弄檢方。雖然檢方這裡派出的是定罪率高達97%的明星,不過這位仁兄的心根本不在案子上,甚至他本來也不想接這個 case,因為他只想趕快跳到民間的大型法律事務所去賺大錢。所以,他和警方就成為被兇手玩弄的對象了。他們是捉住了兇手沒錯(其實應該說兇手就等著他們來抓),也當場扣住所謂的兇槍,但沒想到的是進屋逮住兇手的談判專家就是兇手老婆的外遇對象;更糟糕的是,所謂的兇槍竟然沒有擊發過!既沒找到凶器,又出現談判專家在場這件瑕疵(註1),兇手後來就被無罪釋放了。當然,故事沒有這麼簡單,後面的法律轉折點更是令人驚嘆。兇手雖然利用一罪不二罰這個突破點,釋放後以配偶身份合法使醫院放棄救他老婆(他老婆一開始只是中槍昏迷而已),所以他靠這招合法殺了他老婆,讓檢方對他束手無策。但是沒想到的是,當初他被逮捕起訴的罪名是殺人未遂,如果這一切都在他的預謀盤算之中(包含設計讓醫院關掉呼吸器),正確的罪名是一級謀殺,殺人已遂(當然還得要靠檢方終於找到兇槍了,有新證據才能重新要求開庭審理)。最後的回馬槍一刀斃命,兇手當場愣住。
安東尼.霍普金斯將兇手的老奸巨猾演到骨子裡去,看了就是令人牙癢癢的,對檢警不知情掉入他的陷阱更是極盡嘲諷。雷恩.葛林斯也將年輕助理檢察官的氣燄詮釋得恰到好處,年少得志就屌兒啷鐺,將公家檢察官職位搞得像已經是年薪百萬美金的大牌律師一樣,不在乎正義是非,只想累積戰績早日跳到民間去。這讓我想到一句話,我忘了是在哪本書還是哪齣電影看到的,「在法庭上,檢辯雙方在乎的只是案子的輸贏,至於什麼真相和正義他們一點都不關心」。當然念法律的想要賺錢不是不行(我都可以接受醫生說他就是想賺錢才念醫學院的),但是像這樣的罔顧事實東拉西扯胡亂編織藉口來作為抗辯,說是為了正義,也真是讓人覺得噁心(註2),這些人實在將正義兩個字廉價了。
不過這部片最大的盲點就是建立在巧合上,我指的不是槍枝調包(註3),這個其實去調查一下就好了。兇手顯然對談判專家非常瞭解,平常習性是什麼都知道。但是最關鍵的是將槍又換回來的時機,這完全就是要依賴巧合了,除非兇手有通靈的本領,否則他怎麼能預知談判專家會放下槍然後去抱他太太?這種一時衝動的行動難以預測,我認為這是這部片的敗筆。兇手的心思這麼細膩,懂得設陷阱給檢警跳,懂得利用法律讓自己無罪釋放以及合法殺了他太太,怎麼可能會將整個最重要的詭計賭在這麼小的機率上?如果談判專家沒將槍擺到一旁,整齣戲都不用演了。兇手賭太大了,我難以被說服。
註1:
兇手以此抗辯,因為外遇當事人在場,他心裡產生被威脅感所以做出不利自己的口供。法官根據毒蘋果理論,認為這樣的逮捕與取證程序有問題,所以安東尼的自白不算數。
註2:
我贊成逐漸廢除死刑,但是我實在看不慣這些所謂人權律師的手段,公然瞎掰不叫做正義。
註3:
至於有人批評怎麼會有人被換槍了都不知道,其實這樣的質疑也不一定佔得住腳;因為一般人哪會去注意這種事,除非刻意留意槍枝序號,否則槍拿起來都差不多,誰會發現?當過兵的應該都可以瞭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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